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人”)作为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车科技”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
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3 月 7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用友汽车
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482 号)同意注册,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6,079,4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3.99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122,633.88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108,540.35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 通 合 伙 ) 审 验 并于 2023 年 5 月 8 日 出 具 了 安 永 华 明( 2023 ) 验 字 第
存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车企营销系统升级项目 36,160.04 36,160.04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车主服务平台升级项目 12,836.44 12,836.44
数据分析平台建设项目 7,314.39 7,314.39
合计 56,310.87 56,310.87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
合理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
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等),且该
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
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9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
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
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所获得的收益将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严格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
管理和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董事会审议的投资额度和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
人士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
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是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
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相
关现金管理业务。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
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及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
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
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五、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事
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在保证不影响自
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
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
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实施,
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该事项内容及审议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5,0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
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95,0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
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
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的同意意见。公司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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